江苏大学招生章程(二)

|来源:新高考网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江苏大学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七、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邮 编:212015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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