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一)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从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获悉,该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以下是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659
301c五、办学地址:天津市蓟县盘山大道6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3659)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以培养我国急需的文化艺术类人才为主要办学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在全国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院目前设有20个本科专业覆盖了艺术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年招生人数1500余人。
学院雄踞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盘山脚下,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是“京津国际文化产业教育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北京现代音乐学院同为北京现代艺术传媒教育集团旗下的姊妹学校。
学院主要依托天津体育学院50多年来优质的办学资源以及北京现代音乐学院20年的艺术教育积累,着力从传统体育专业向艺术专业进行转型。在天津体育学院的指导下,学院始终在探索一个全新的办学模式,找准专业学科建设对文化艺术市场的适应,以学生就业领域的错位式思考,避免学生培养的类型与举办校同质化的倾向。学院采用与母体校互补式办学,为专业学科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力争在建成全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产、学、研、创”一体化的文化产业教育基地,形成学校品牌。
学院现下设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视觉艺术学院、戏剧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学科布局上做到了影、音、媒、艺、传、管六大板块全学科发展,全方位渗透。目前,专业学科的建设趋于成型,最大限度地构建了综合性艺术教育的基本框架,让学生从交叉学科和姊妹院校艺术领域中获得更丰富的营养,从而成为应用型、复合型、原创型、管理型的专业人才。
学院目前开设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动画、公共艺术、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同时,学院建立并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结构合理、专业突出、富有责任心的专职教师队伍。大部分专业教师来自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学院、俄罗斯国立格涅辛音乐学院、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学、古巴高等艺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学院建有数字音乐实验中心、影视制作实验中心、歌舞艺术训练中心等三大实验中心,包括了国际化的实习实训基地、影视节目制作中心、音乐剧场、体育场馆、图书馆及学习中心、网络管理中心,也包括亚洲最大的舞蹈排练大楼、228间国际高标准琴房、国际标准的演播厅、录音棚、数字化音频、视频工作站、大型MIDI工作室、电钢琴工作室等各种教学基础设施,可充分满足教学和师生实践活动的需求。更建立了影视基地,与多家影视制作单位联合摄制了10余部影视剧,极大地利用了学院的软硬件资源,给学生提供学习和实践机会。
学院坚持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结合,艺术教育与科技教育融会,应用教育与精英教育互补;同时坚持艺术教育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国际接轨、与时代接轨的办学理念,不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艺术教育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