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来源:新高考网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中南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和组织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区、市)确定的为准);
(三)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 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2. 中学推荐信的照片或扫描件,推荐信需详实评价考生的综合表现,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考生不需向我校邮寄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三)资格确定。生源省(区、市)负责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具有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6月3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四)考核。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我校采取和中学联合考核的方式对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等。
(五)公示合格名单。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以及招生计划确定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录取资格。
我校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本次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在申请表中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220,根据各省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2.录取办法。按照分省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优惠分,以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
⑵ 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为附件中所列专业,且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中所列专业。按照高考成绩择优确定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时,文史类或理工类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⑶ 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推荐工作。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执行新政策。
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的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此次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
邮 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36436,88876771
附 件: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4月15日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注:学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区、市)确定的为准);
(三)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 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2. 中学推荐信的照片或扫描件,推荐信需详实评价考生的综合表现,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考生不需向我校邮寄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三)资格确定。生源省(区、市)负责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具有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6月3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四)考核。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我校采取和中学联合考核的方式对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等。
(五)公示合格名单。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以及招生计划确定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录取资格。
我校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本次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在申请表中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220,根据各省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2.录取办法。按照分省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优惠分,以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
⑵ 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为附件中所列专业,且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中所列专业。按照高考成绩择优确定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时,文史类或理工类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⑶ 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推荐工作。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执行新政策。
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的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此次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
邮 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36436,88876771
附 件: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4月15日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 | 文史类 | 5300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 | 文史类 | 5000 |
030301 | 社会学 | 四 | 文史类 | 5000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四 | 文史类 | 5000 |
050201 | 英语 | 四 | 文理兼招 | 5300 |
030101K | 法学 | 四 | 文理兼招 | 5500 |
101101 | 护理学 | 四 | 文理兼招 | 6000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 | 理工类 | 5300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四 | 理工类 | 5300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 | 理工类 | 5300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 | 理工类 | 6500 |
080102 | 工程力学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四 | 理工类 | 5500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 | 理工类 | 6500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四 | 理工类 | 5300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81401 | 地质工程 | 四 | 理工类 | 3600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四 | 理工类 | 3600 |
070903T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 | 理工类 | 3600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81501 | 采矿工程 | 四 | 理工类 | 3600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81503 | 矿物加工工程 | 四 | 理工类 | 3600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 | 理工类 | 5500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 | 理工类 | 8950 |
071003 | 生物信息学 | 四 | 理工类 | 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