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9亿元。学校现设18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3、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在河北省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和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法语、翻译等四个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高考英语成绩要求如下: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低于115分,法语专业不低于110分,翻译专业不低于12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同时报考英语、法语、翻译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要求如下:英语、法语专业不低于90分、翻译专业不低于120分(以口试成绩满分150分为标准)。报考以上各专业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办学)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专业课程由韩方教师授课。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办学)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部分专业课程由新方教师授课。
环境科学专业(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毕业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不设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书)。
3、住宿费800元/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部分艺术考生进行复试,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00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