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志愿怎么填报步骤填报指南
天津高考填报志愿要以天津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和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为依据,招生计划也可在“计划查询与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网址:http://www.zhaokao.net/)进行查询;选择并运行合适的浏览器,打开网上填报志愿网站等。
一、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怎么填报步骤
天津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
第一步:阅读招生计划。
填报志愿要以天津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特别是招生计划前面的阅读说明,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注意阅读。
第二步:拟定志愿草表。
上网填报志愿前,先将选报的志愿填到志愿草表上,再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上网填报,减少在网上反复修改的次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天津招生考试》杂志和天津招生信息网上有各批次志愿草表的样表,考生可以复印和下载。
第三步:登录指定网页。
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学校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即可。
第四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第五步: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填写联系地址、电话、阅读《考生须知》。
首次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及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的界面。考生必须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并填写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考生4月在网报系统中已经填好了自己的联络方式,也要检查一下是否正确,如果有误或有变化,一定要更改过来。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操作。考生只有正确完成本界面操作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其它操作。
第六步:选择批次填报志愿。
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例如,你要填报本科第一批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一批”,进入本科第一批志愿栏,按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一本志愿栏内。填完一本志愿并保存好后,如果你还要填报二本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二批”,进入本科第二批志愿栏填二本志愿,以此类推。不同批次不同序号的院校志愿和不同序号的专业志愿要填到对应的志愿栏,每个志愿要与志愿栏一一对应,千万不要错栏错位。
第七步:检查核对。
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你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你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显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查阅招生计划按正确的代号更正,要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
第八步:保存志愿信息。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每填好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
第九步:查询志愿,退出系统。
把需要填报的各批次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点击“查询志愿”按钮,可以全面查看各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检查所填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无效院校志愿或无效专业志愿。全面检查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后,如果没有问题,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
第十步:再次登录系统,再次查询志愿。
退出网报系统后,为了确保志愿信息安全有效无误,考生最好重新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查看自己的志愿。
二、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三、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填报志愿
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和政策规定等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 A 阶段和 B 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 A 阶段和 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批次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根据体育专业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不超过 1:1.5)的原则,划定体育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体育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填报志愿工作由各区招办及报名单位组织实施。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 填报咨询服务工作。各区要充分发挥中学和报名单位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要积极宣传“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加强系统使用培训,确保填报政策应知尽知,系统使用应会尽会。严禁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市高招办提供的分数统计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数据等,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A 阶段为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市批准的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特殊高校(专业)等;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专业)。普通本科批次 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在津招生的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录取。
在津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