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志愿怎么填报步骤填报指南
西藏高考填报志愿要以西藏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和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为依据,招生计划也可在“计划查询与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进行查询;选择并运行合适的浏览器,打开网上填报志愿网站等。
一、2023年西藏高考志愿怎么填报步骤
西藏教育考试院(http://zsks.edu.xizang.gov.cn/)点击进入
(1)登录指定网页。
网上填报志愿要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进行,登录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指定网页一般会印制在准考证上面,或者打省招办办公定电话咨询。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数字,第一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阅读考生须知。
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告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为了保持志愿填报的正确地误,考生须知一定要详细阅读,这点很重要。
(4)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在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如果不修改,就会自动返回到上一步,无法继续往下操作。点击“修改”按钮,就可以修改密码和填写录取用联系方式。成功修改密码后,再开始填报志愿。(修改的密码一定要牢记,最好是平常用的,录取联系方式一定要写正确,要是经常可以联系到你的,保持不会停机)
(5)选择批次填报志愿。
先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先选择要填报的批次,然后根据提前草拟的志愿表填报院校代码和所选专业的代码到志愿栏,千万不要错栏错位。仔细严格按照流程来操作。
(6)检查核对。
院校代号和专业的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已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已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考生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自己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提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按正确的代号更正,要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这是高考网上填报志愿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
(7)保存志愿信息。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填好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后,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保存好以后,再从第五步开始填报其他批次志愿。
二、2023年西藏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西藏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为使广大考生提前了解和掌握“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顺利完成网上填报志愿,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决定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模拟志愿填报,6月23日至25日期间每日9时至21时,西藏普通高考生源(不含对口高职和西藏班考生)可以进行高考网上模拟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模拟志愿时,需用考生号和证件号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4/gk_zy_stu),密码为高考报名系统密码,在“高考高招”栏目下点击“志愿填报”,考生应及时修改、保管登录密码,确保个人志愿信息安全。进行高考模拟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在成绩菜单中查看本人的成绩(模拟填报期间为空)、排名(模拟填报期间为空)和分数线(模拟填报期间为2022年对应科类分数线)。考生应先点击“志愿填报”按钮,界面左侧出现各批次信息后,可点击相应批次开始志愿填报:点击报考院校栏“请选择院校”将自动弹出相应批次院校,点击院校完成院校选择(单选),院校栏上方提供“院校代号检索”功能,可采取输入院校代号方式查找对应院校;专业栏中点击“请选择专业”,在弹出窗口选择对应专业,点击专业完成专业选择(单选);各批次填报流程相同,填报时必须先选择院校,再选择专业,并熟知“备注”栏中专业说明简介。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声明,该院官方网站是西藏普通高考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教育考试院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网上志愿填报的页面链接,切记不要使用搜索引擎来搜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页进行填报,以免误入非官方网站造成登录密码及个人信息泄露、所填志愿信息无效等不良后果。
三、2023年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1.考生志愿填报
(1)批次设置。普通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批次,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限报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志愿设置
①传统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的院校(专业):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
每个考生在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不得跨类混报)。
②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3)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①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②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③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④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上及时公布招生院校计划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时间等。
2.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3.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在我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高校须与自治区招生办沟通协商。
6.自治区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7.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生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9.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10.投档原则和办法。
(1)传统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即:投档时,先将考生按院校志愿分开,再依次按照志愿顺序将填报同一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特征总分高低排队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投档时,分科类按特征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先后顺序,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A到J志愿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平行志愿进行一轮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视情况可进行一次或多次。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科类不同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文史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排序;
理工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排序。
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所有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