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阜阳新生儿落户
办理条件:新生婴儿户
办理材料:
出生登记
1、婚生出生申报
(1)申报人及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父母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非本市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需入户地计生部门确认、备案。
2、非婚生出生申报
(1)申报人及婴儿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只登记父亲一方信息的,还应出具亲子鉴定材料);
(3)辖区民警调查报告并签字;
(4)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3、国(境)外出生申报
(1)申报人及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及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
(3)婴儿及婴儿父母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婴儿父母结婚证;
(5)婴儿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五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
4、婴儿父母双方是单位集体户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
5、婴儿父母双方是高校学生集体户出生登记
(1)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父母及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婴儿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出生登记
(1)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父母及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部队出具婴儿父母为现役军人的证明。
要求在父母部队所在地办理出生登记的,按照单位集体户出生登记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初审-受理-审批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出生一年以上的需派出所所长审批后办理。对证明资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免费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提出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和促进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加快向城镇转移。有关方面表示,这将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对进一步加快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相比其他城市,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得更宽
总的来说,分为三个方面:
1\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为居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2\全面放开县域范围内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婚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积极放开阜阳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留学回国等高端人才和技术移民、来我市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设立集体户、方便创业型人才落户;
凡在我市投资经商、兴办企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婚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公民购买成套商品房和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二手房、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有住房、购买成套商品房因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者,均可按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婚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