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研究生导师权责机制,打破导师资格终身制

|来源:新高考网

本报讯(记者周洪松)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的权责机制,防止导师资格终身制。如果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河北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的权责机制,改革导师资格评定制度,建立动态导师管理制度,防止导师资格终身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加大导师和导师组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及论文选题和毕业答辩等环节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导师的考核监督,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河北将改革研究生教育评价监督机制,学术学位将更加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更注重职业胜任能力评价。通过建立学位授权点评估长效机制,构建省级主管部门评估、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高校内部自我评估相结合的质量评估与监控机制。评估如果存在问题,将被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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