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生当童工校方难辞其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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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既解决了企业的“用工荒”,又省了培养经费。更有甚者,竟然还从学生的微薄收入中克扣或通过企业“回扣”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笔者认为,“把职业院校学生当童工用”等实习实训中的乱象,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这应引起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出台有关政策或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保护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同时,应出台税收优惠措施,对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给予必要的税前成本扣除,适时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从而调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为培养适用、实用之才创造良好条件。(作者系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