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高校教学质量专项巡回诊断检查制度

|来源:新高考网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决定,建立全省高校教学质量专项巡回诊断检查制度与组建专家巡查组,对全省高校的各类课程课堂授课,学生的学风、考纪,教学评价和教学条件保障,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情况,进行专项巡视与诊断,用外部强制的力量来促使高校提高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

浙江省明确要求,高校教学工作巡回诊断检查报告直报省教育厅,并送达被巡查高校。

“以往,对如何提高高校教学质量说的多,实质性举措少。现在,开始慢慢回归到教育的本质上。”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华就昆表示,此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尽管给高校教务部门与一线老师带来了的压力与挑战,但这是为了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属天经地义的事情,教师们也能理解与实施。

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国银介绍,省高校教学质量巡查组将选择听取各类课程课堂授课,包括实验课、实训课及实习课;有针对性地选择个体或群体进行访谈或召开小型座谈会座谈;考察学校教学设施,包括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基地等的设置与该校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的结合情况;调阅有关教学文件、学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诊断、归纳学校教学改革创新的成绩、特点,重点提出学校的问题和不足;与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小范围进行工作交流;以及其他方式。

对于巡查组的专家来源与组成,浙江省教育厅决定聘请从高校相关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或退休的熟悉教学工作的教授,要求年龄不超过70周岁,了解高等教育规律,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敢于直言,廉洁公正,工作作风严谨。

为了防止巡查组被当事方“收买”或者沦为高校的“代言人”,保证巡查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对选聘巡查专家坚持回避制度,对曾工作过的学校、本校校友实行回避;巡查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住在校内,用餐在学校食堂,有关巡查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高教室主任马陆亭说,浙江省的做法借鉴了中央督导与巡视制度,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一项好制度。

马陆亭说,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他自己上大学时高校年轻教师也比较多,缺乏经验,教育行政部门就把一个地方或一个系统内的高校老教师组织起来,经常到各个高校课堂去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后来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后,高校主要精力抓科研去了,教学质量工作就慢慢淡化了。

对于浙江建立专项巡回诊断检查制度与巡查专家组是否侵犯了高校自主办学权的问题,马陆亭认为根本没有。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由政府与社会设定,中间怎么办是高校的事情,办学的结果与效果自然要接受社会与政府的监督评价。浙江省目的导向很明确,就是针对高校的质量,建立具有警示作用的制度。

浙江大学教育学系主任吴雪萍教授说,浙大由离退休教授组成教学质量监督制度已实施多年,一直负责对本科生、研究生日常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此项制度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举措,为了帮助老师改善教学质量,共同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浙江一方面要求高校从内控角度严把教学质量关,另一方面用外部强制力量迫使高校不断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浙江省某高校负责人介绍,浙江高校校长要进行教学述职;向社会发布办学的基本状态、数据,接受舆论监督;约有30%的政府公共财政教育经费下拨与教学质量评价、排名挂钩等。

宁波工程学院教授沈友华认为,浙江省教育厅引入巡查制度,旨在把社会与教育行政部门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压力传递给高校,高校办学水平的高与低,质量的好与坏,不是高校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社会与用人单位说了算,让社会参与高校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评价。

从今年起,浙江每学期巡查15~20所高校,每校巡查5~10个工作日。巡查组离校时,由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领导作初步诊断反馈,并及时形成写实性《教学工作巡回诊断检查报告》直报省教育厅。王国银说,第一可以公正、客观了解高校教学质量情况;第二促进高校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常态化进行;第三对高校教学质量把把脉、看看病、提提醒,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开出一校一方。(记者李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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