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案九罪名,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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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此前,在打拐案件中,对于收买妇女儿童者的处罚颇受争议。“没有买卖哪有杀害?”刑法修正案九就把利剑指向了买方市场。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嫖宿幼女罪被废除猥亵罪客体扩大到男性
【原文】原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修订后,废除了“嫖宿幼女罪”对应条款。今后相关行为将依据强奸罪的对应条款处理,且从重处罚。
【背景】对于这一罪名的删除,全国妇联副*、书记处书记焦扬9月22日在北京表示,考虑到近年来这些方面的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执法环节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取消嫖宿幼女罪有利于对幼女的统一保护,也能充分体现对幼女特殊保护的立法精神。同时,废除嫖宿幼女罪也对预防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教育和法律震慑作用。
其实,除了嫖宿幼女罪被删除,同时,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也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