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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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言

共产党员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求党员要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坚持党的理想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要求统一起来。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处在何条件下都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下面,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就党员干警如何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领会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意义

一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强调,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法院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整体状态是好的,特别是在大力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组织充分发挥战争堡垒作用,党员更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但也要看到,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党员队伍和党员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还存在着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克服,就会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侵害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集中体现。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气力在人民。所以,广大党员干警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利益放在心田上,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进群众,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多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需要坚定的信念、坚强的决心来引领,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来实施,需要严明纪律和良好作风来保证。党性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必然会涣散斗志、消磨意志,贻误工作、损害事业。只要我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能斗志昂扬,攻坚克难,事业向前。

二、把握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路径

在领会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要意义的基础之上,我们更要明晰如何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我们无论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各项部署,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听、不信、不传播小道消息,用自己良好的言行维护党的形象和集体名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审慎审理民生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诉讼服务功能,减少群众问累诉累跑累;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要到群众中去,把巡回审判开到田间地头,通过以案释法、判后答疑、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强司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好,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三要注重真抓实干。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终要体现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实践中,要体现在履职尽责,取得工作中的点滴成绩上。我们要兢兢业业干事业,踏踏实实做工作,从身边最基础、最点滴的事情做起,一步步脚踏实地前进。要敢于担当,直面困难不逃避,以负责求实、积极主动的态度,大胆创新,勇于突破,找到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工作任务的进展。

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们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是一名干部,要始终坚定共产党员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纪律性和组织性,正确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执行权,把党的党的根本宗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在所有的场合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言

“双促”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围绕着如何抓好“深入群众促和谐”的问题,是自己一直在思考,一直在琢磨的问题,我感到:领导干部能不能够深入群众,是不是自觉深入群众,主要是看干部自身是不是树立起了牢固群众观念。纵观我公司基层干部的工作现状,应该说大多人的群众观念还是比较强的,但是,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在部分领导干部中仍然存在,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对下级和职工群众的话听不进去,主观武断的作风有所表现。我们有的干部,当下级和职工群众向他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时,不是耐心细致听取对方的陈述,不让下级把话说完,就劈头盖脸的把下级和职工训斥一顿。结果是下级有话不敢对上级说,有不同意见不敢向上级反应,上级与下级,干部与工人之间的关系顿时紧张起来,干群之间的鸿沟也就越来越深。

二是工作中遇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盲目拍板的问题比较严重。有干部在工作遇到问题,特别的一些棘手的问题时,不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职工群众中,作过细的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内在关系,从而研究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而是盲目的拍脑袋定板。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拍板的方案即缺乏科学性,又不具有可操作性,让执行者左右为难不说,严重时给单位带来不应有的损失。三是对上负责的多,对职工群众负责的少。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不差分毫的贯彻领导的意图,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我们有不少的领导干部,不从实际出发,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甚至不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去满足对领导负责的虚荣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长此以往,就会损坏我们党的在群众中的形象。

以上三点,是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有党的“依靠”方针在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的问题,官大一级真理就越多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深入群众促和谐,凝心聚力促发展就会变成一句空话。那么怎样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在这里谈几点自己粗浅的认识:第一,加强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要性教育,提高干部深入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教育,教育领导干部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唯物史观,引导领导正确认识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与促和谐促发展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牢固树立起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的观念。

第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造灵活、快捷、高效的群众工作环境。一是要建立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要完善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要创建职工群众施展才华的平台。

第三,继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解决内部矛盾的有效性。要有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继承并不断创新我们的群众工作方法。恪守“群众利益无小事”信念,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要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个性化的释疑解惑,防止和克服“一刀切”的现象发生;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信得过”服务,以诚换心,以情换信任。

总之,只有解决好了干部的群众观念问题,深入群众促和谐的工作,才能够见到实效。

《*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党员干部是有法治意识、纪律观念的,但也有些干部还存在着政治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不强,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浓,作风不深入,组织纪律松驰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自身“免疫力”下降,思想道德防线失守,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没有用好手中的权,把不住神、管不住手、把不住嘴,经不起诱惑。

强化法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对于每名党员干部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第一,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身的言行,用法律来约束手中的权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第二,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治、纪律观念,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第三,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不编造、不传播政治谣言,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第四,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第五,要坚决同违*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不侵犯群众权利、不损害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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