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乡镇卫生院改革热点提案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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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关于乡镇卫生院改革热点提案,两会乡镇卫生院改

北京

加快建设健康北京。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供应保障,积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医药分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分类补偿机制。

深化全科医生执业方式改革,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完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网络,优化急救网点布局,加强慢病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上海

建设健康上海。坚持公益性导向,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加成率,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新建11个医疗急救分站。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实施人群健康干预计划,开展市民健康促进行动。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广东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启动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县级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备、专科特设岗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改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县域内住院率。

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加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发展“南药”,提升中医、中西医交融与“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优化大病保险制度。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试点。

黑龙江

扩大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集中招标采购。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检验机构,推动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形成医疗集团,以有效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800名医学毕业生。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健康龙江”行动。

吉林

医药健康产业重点盘活全省丰富的药号资源,突出抓好40户创新主导型企业,培育5个产值超10亿元的大企业。推进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15个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适度提高比例。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造吉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品牌。推动健康吉林建设,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启动实施普遍两孩政策。

辽宁

加快推进健康辽宁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新格局。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实施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

天津

提高医疗、生育和居民大病保险水平,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健康城市,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内蒙古

着力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继续深化城市和旗县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建设自治区本级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和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

河北

保基本医疗。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快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医疗队伍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救治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快安国中药都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医养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80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监控监测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农产品、保健食品等电子追溯,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医药行业发展,发挥骨干企业龙头作用,培育千亿元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山西

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创新医疗联合体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山东

加强健康山东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分级诊疗,有序放开医疗服务价格。

抓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高基层、中医药、妇幼、传染病、精神卫生等薄弱领域的服务能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新增养老床位6万张。

新疆

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大力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以预防为重点,做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人畜共患病等重大疾病和职业病防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甘肃

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提高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村医定额补助标准,选派9000名省市县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覆盖率达到90%。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建设及区域医学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着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全面实施居民健康卡工作,启动省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争取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

青海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县乡村一体化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加快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

宁夏

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实现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使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降低就医成本。

定向培训住院医师300名,落实到岗大专以上学历村医1000名,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所。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综合防治。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强化食药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陕西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启动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积极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继续为基层培养全科医生和招收医学本科生,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切实落实失独家庭补助救助政策。

四川

加快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深入开展分级诊疗等三项医改试点,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抓好重大疾病、地方病综合防治,促进中医药发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重庆

推进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和新药开发引进,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后发优势。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增加基本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特色专科和高端医疗服务。支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大力培养医疗专业人才,严格医疗执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孕妇产前出生缺陷筛查和“两癌”筛查。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西藏

大力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加快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中心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区、地市两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加大巡回医疗服务力度,发展远程医疗。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实现县级藏医院单设。提升基层藏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2.2人。对高原多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支付和商业保险赔付后仍有困难的,财政予以补助。推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健全妇幼保健和基层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低20%、25%以上。力争平均预期寿命逐步达到70岁以上。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20元,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35元。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贵州

大力建设健康贵州。实施“百院大战”等五大建设工程,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狠抓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快实施医疗卫生五大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推动苗药进药典。

云南

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稳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以“互联网+”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水平。

河南

以提升研发能力、扩大市场规模为重点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发展。重点提高疫苗、抗体药物、诊断试剂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加快中药生产关键技术创新、中成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加快发展。

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加快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规划和部署,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探索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对贫困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机制。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

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布局不均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县域医疗联合试点,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促进分级诊疗。

建成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主体工程、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加快中美(河南)荷美尔肿瘤研究院建设,打造服务河南、惠及周边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江苏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健康江苏”建设,扎实做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健康与养老服务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0元。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向5万名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补贴,建立500个残疾人之家。

浙江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公立医院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完善药品采购定价和监管机制。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双下沉、两提升”制度。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筹全省范围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

湖北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三角、长江经济带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

湖南

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江西

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加快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升县乡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健康水平。

福建

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和设区市统筹,推行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抓好深化医改试点省工作,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药品流通体制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医保定点制度改革。加强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和医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广西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实现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公共服务供给。

海南

 巩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健康海南”工程。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城乡卫生监督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优孕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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