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小学招生时间办法公布

|来源:新高考网

小学招生1.小学招生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 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属片区内就近免试入学。 2.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制定小学入学实施细则,同时根据学校现有学位情况、学校及周边未来发展规划和学生就近入学原则,通过调研、座谈、听证会等方式,科学 ?5?合理划定学校招收常住居民子弟入学范围。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于6月3日?7 日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出生证到对应片区所属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小孩户口于6月1 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对应区则视为该区常住户口居民子弟)。不得将片区学位挤占用来择校或跨片区招生。 3.进城务工子女是指随同父母进入株洲市区务工并在市区居住,应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 8月5日--10 日按要求到各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家长须提供在务工地的务工证明(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须于 8月5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8月20 日左右张榜公示派位情况。严格控制班额,从2017年开始,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按标准班额配置,杜绝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的民办小学招生管理,入学条件和班额按要求遵守。按照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原则选择就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核定其招生计划,规范其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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