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小升初民办校招生工作要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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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面谈内容和程序
面谈应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个性特长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面谈,并在当天公布面谈成绩。
五、关于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根据面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新生注册工作统一安排在7月1号至7月3号进行,不得提前录取注册。各民办初中要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实际招生数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数。
六、按比例招收学校附近学生入学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5〕502)文件精神,按5%比例招收居住在学校附近学生入学的民办初中,要按规定落实招生方案,其报名方式、面谈程序、收费标准等与其他学生相同。具体招生区域和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各校招生方案公布
各民办初中度招生工作方案将于12月30日前报各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