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四)

|来源:新高考网
地未变更的,按小升初政策执行;中心城区内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8.问:“申请人及其子女(含被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是否可以一样就读呢?”
答:不行,按文件要求必须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上。多年来的办理过程中,各区市县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假冒、顶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现象,损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如果确实属于监护人与其子女户籍分离,建议尽快将子女户籍迁入至在我市居住务工的监护人户籍处,确保其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9.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鉴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13年12月划转移交,为确保过渡,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进入中心城区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享受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下一步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入学政策的调整,纳入全市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政策,不再享受特殊政策。
10.问:各区(市)县是否有实施细则?
答: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已根据《意见》,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成都市辖21个区(市)县,区(市)县之间圈层不同、区域定位不同,因此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做法会存在差异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