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答(二)

|来源:新高考网
的学区进行微调。

非芝罘区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不同于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规定条件的,可在芝罘区指定的35所公办中小学就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由教体局组织申报登记和资格审核,合格后由教体局统一安置到指定的公办学校,申报登记工作初步定在7月中旬以后,到时会提前在媒体公布。报名时由家长携孩子,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证件(小学的还要持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证和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到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其他非芝罘区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双语实验学校、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英学校、中大德美学校、崇文学校、星海艺校等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芝罘区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为35所,其中:小学26所,分别为国翠小学、奇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海阳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建昌街小学、道恕街小学、新桥小学、珠玑小学、龙海小学、刘家小学、南尧小学、上尧小学、军民小学、上坊小学、西牟小学、黄务小学、芝罘岛小学、梁家小学、姜家小学、宫家岛小学、峰华小学、官庄小学、诸嘉村小学;初中9所,分别为烟台六中、烟台七中、烟台九中、烟台十二中、烟台十五中、奇山中学、福安中学、黄务中学、世回尧中学。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以下三种情况。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芝罘区的可在芝罘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第二种情况: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在芝罘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芝罘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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