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7〕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认真抓好2017年秋期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学招生
(一)小学报名注册时间:5月20?21日,凡户口属纳溪永宁街道、安富街道和东升街道的,且于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照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1),带户口本到划片学校报名注册。
(二)购房户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登记时间:5月20?21日,城区购房户和纳溪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于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带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安排到就读学校报名的具体时间,登记时告知)。
二、初中招生
(一)初中报名注册时间:6月17?18日,凡户口属永宁街道、安富街道、东升街道、新乐镇、棉花坡镇小学毕业生,按照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2),带户口本到划片学校报名注册。
(二)在城区购房户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登记时间:6月17?18日,城区购房户和纳溪城区进城务工子女符合就读初中一年级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带户口本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安排到就读学校报名的具体时间,登记时告知)。
附件:1.纳溪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2.纳溪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3.购房户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条件
4.泸州市纳溪区城区初中小学报名咨询电话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附件1
纳溪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逸夫小学:招收户口在上坝社区、顺江街社区、百梯社区的适龄儿童。
二、河东小学:招收户口在五顶山社区、较场坝社区、胜利街社区、朱坪村、紫阳村、先农村、打渔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三、泸天化小学:招收户口在永宁路社区、人民路社区、建陶社区、友谊路社区、炳灵路社区、炳灵村及泸天化厂区的适龄儿童。
四、东升学校:招收浙江产业园区和户口在柿子村、大林村、五顶村的适龄儿童。
五、棉花坡中心校:招收户口在竹林村、柑湾村,安富村8、9、10社以及五顶山社区、五顶村和朱坪村临近棉花坡小学的适龄儿童。
六、新乐中心校:招收金坪路、金康路、金森路、长安村、桂花村、大河村以及百梯社区、炳灵社区、炳灵村临近新乐小学的适龄儿童。
附件2
纳溪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纳溪中学:招收户口在永宁街道、安富街道、东升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户口是东升街道的小学毕业生由纳溪中学安排到纳溪中学东升校区(暂借读一年)就读。
二、棉花坡中学:招收户口是棉花坡镇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五顶山社区、五顶村和朱坪村临近棉花坡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三、新乐中学:招收户口是新乐镇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百梯社区、炳灵社区、炳灵村临近新乐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附件3
购房户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就读小学、初中条件
城区购房户以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生报名时,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城区购房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房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监所盖鲜章的网签查档证明)。
(二)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主经营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二)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三)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务工人员参加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完税证明。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为方便群众办理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报名时一人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如重复报名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4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初中、小学报名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教育股:4280402
纳溪中学:4122333
棉花坡中学:4217805
新乐中学:4281086
泸天化小学:4122235
逸夫实验小学:4282509
河东小学:4214124
东升学校:4296011
棉花坡中心校:4279230
新乐中心校:4255523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4282443(区教育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