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来源:新高考网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和均衡化发展,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均衡、优质的教育奠定了基础。根据《市教委关于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天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办公室、保卫科、纪检组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镇教委、局直学校,要成立以总校长、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小组,严格按照本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三、基本政策

(一)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

1.宝坻二中招收北城路小学、吴苏路小学、海滨小学、林海路小学片的学生;宝坻三中招收建设路小学、华苑小学、景苑小学片的学生;宝坻五中招收刘辛庄小学、进京路小学片的学生;宝坻六中招收陈家庵小学、黑豆窝小学、潮阳小学片的学生;宝坻八中招收顺驰小学、龚庄小学片的学生。

各学校要确保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已入住暂无房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2.拆迁户子女,持区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户口簿、房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外区县户口、本区城外户口)按住址安排入学。属津围公路以西,环城南路至南环西路以南可到宝坻六中;属津围公路至钰华街以东,南城东路以南,东环路至环城东路以东,可到宝坻八中;环城南路至南环西路以北,钰华街以西,南城东路以北,东环路至环城东路以西可到宝坻五中。

4.在城外各街镇务工的外省市、外区县人员的子女,由当地街镇教委安排就近入学。

5.城外初中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允许跨街镇招生。

6.在我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引进的科技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7.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我区就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精神执行。

9.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对他们学习期间的各种考试不做严格要求。

10.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1.北大宝坻附属实验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具体事宜见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20日、21日,到所属初中校报名。

(三)报名方式

1.六年级学生在初中的直接升入七年级,由初中校负责;六年级学生在小学的,由小学按学生户口所属片统一到相应初中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页)、房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学籍卡(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等相关材料。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带有选拔性质的考试。

2.在我区务工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房证或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务工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在我区务工的本市外区县户口人员子女、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务工证明、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报名时除需携带房证、户口簿外,还需携带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并加盖原小学学籍校和区县教育局学籍章。同时,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初中跨省升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稳定。初中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招生,依法入学。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从依法办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适龄儿童少年切身权益角度出发,合理有序地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免试入学。

3.做好宣传,搞好服务。各单位要提前一周张贴“新生入学须知”,要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要做好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家长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要作出清楚的解释,严禁推诿、扯皮。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和援藏、援疆人员的适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建立专项档案,为他们入学提供更好的服务。

4.明确责任,完善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划片范围招生,严格审核报名材料,严禁设置重点班,严禁招收择校生、跨片生。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教育局督导室、教育科,纪检组将组建联合检查组,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

5.充分调研,提前应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对六年级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素质考核与评定;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创建成果,根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规定,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安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6.做好统计,确保全员升学。各街镇教委、局直初中校要做好招生统计工作,要以全国学籍系统为数据依据,确保六年级学生升入七年级过程中不出现流失。同时,严禁招收无籍生和非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登统,于6月1日前将招生人数上报教育科。对不符合规定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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