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程改革应从示范引领走向整体优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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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阐述完中小学课程深化改革方式后,谢校长提出,示范引领的阶段是非常必要的,但现在处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任务过程中,应该从过去的示范引领推进到整体优化。
对于提倡的中小学课程改革方式,谢维和校长首先从两种路径和模式的比较说明了理由:
第一是优秀教师的示范,在很多类似的试点的项目上,班级和所谓的计划大多数是通过学校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甚至是校长亲自领衔进行的,由此通过他们的工作确实产生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这就代表,试点项目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靠老师尤其是特级老师个人的魅力和品质来带动。因此在这样的试点模式下往往对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竞争、引进带来一定的问题。这一点对教育整体发展和整个全国教育的均衡发展,并不是十分有利。
第二是很多类似的项目和试点中常常把学校更好的学生往往投入到这个里面,有的学校分成了各种不同的班级,最好的学生往往在试点班里,这样就会带来公平的问题,还有教育资源的均衡性和矛盾性。
因此示范引领的模式虽然必要,但不能够完全使用这种模式,也不是可持续的。从教育发展的阶段来看,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进行的课程改革,应该从试点示范引领的阶段走出来,把改革的观点从个别试点个别计划推广到整个学校,这也能够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一直强调教育要综合改革,素质教育简单地讲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既然是面对全体学生,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试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