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七)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月26日
附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内容
1月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月1.各区县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各区县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3月1日?14日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部门、学校分批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月30日前各区县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月8日各区县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9?10日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
5月17日前1.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将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名单送闸北区教育局。
5月22日民办中小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5月23?24日本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