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南平市延平区小学招生方案(一)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小学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农村小学按乡镇或行政村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划片招生坚持“两证”(房产、户口)齐全且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独立全产权房的,应以独立全产权房作为入学的依据。
3.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为主”原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投资兴业人员子女)。
4.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要求,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原则上小学班生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5.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片内生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三、入学政策年龄
一年级新生招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学校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报延平区教育局批准。7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入学一年级,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从未入学证明并经户籍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方可报名。
四、招生学校、条件及时间
(一)城区电脑派位小学招生
1.具体学校
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等7所学校。
2.片内生招生
一年级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三年的适龄儿童。招生时学校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各片区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