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二)
责任人。
七、八年级考试每中学为一个考点,各考点由所在中学校长任考点主任。
2、考点设置:七、八年级在本校参加考试。1-6年级的考点设置本着安全第一,适当集中的原则,由乡镇中心校统一安排。特别是各中学考点,要提前检测考场播放设备,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3、试卷保管:各中心校、各考点都要设保密室,并有明显的标志。保密室设两名保密人员,并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尤其是各年级考试时间不统一,试卷要严加保管,确保试卷的安全。
4、考场安排:30人一场。尾场10人以上的(含10人)单设考场,不足10人的安排在尾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桌斗反放,考号自教室前门一侧向后一条龙排列。考生只许带必需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及作图工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各考场及考务办公室都要有醒目的标志。
5、主监考的选派:各中心校、中学都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够胜任考务工作的教师担任主监考,每场设主考一人,监考一人,并认真做好考前业务和纪律培训。
6、取题时间:中学试卷在6月27日下午由中学主管业务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到教研室领取;小学试卷在6月30日下午由中心校主管业务的副校长到教研室领取试卷,负责及时分发到本乡镇各考点,保证开考前试卷的密封保存。
7、阅卷与登统:1-6年级试卷由各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评阅、登统,七、八年级试卷由各中学组织评阅、登统。评阅试卷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8、本次教学质量检测是为各乡镇、中学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为本乡镇学校间、中学间横向比较提供参考。各乡镇、学校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以免造成跑题、漏题现象。
9、本学期对全县四年级进行抽测,由县局对每乡镇选取30名学生,集中在本乡镇的多媒体教室考试,本乡镇指派两名主监考。本场试卷由中心校在考试结束后密封送交县教研室,局统一组织阅卷、登统。
10、本次考试校长负全责,抽测考场学生不得采用任何手段替换,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对考生进行核实,如发现舞弊行为,当场劝离考场,校长承担一切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免职。如有生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中心校提前一天报教研室,由局统一安排替换学生,学校不得私自更换。
11、中心校选派主监考要严格按照局机关要求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如发现问题,不得袒护、纵容,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