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4%的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评估
5日,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完成了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工作。同时,全国64%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评估。
报告指出,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三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四是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
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
报告指出,重点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二是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三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四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五是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
报告指出,解决突出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一是强化学校安全监管。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三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四是督查督办突出问题。针对个别学校校园环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开展两次专项督导。就悬崖村小学学生上学问题、个别学校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报告指出,积极开展评估监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一是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水平。截至目前,11个省(区、市)的29个县(市、区)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评估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及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指标和网评工具,并在全国部分省市选取学校进行试测。三是组织开展职业院校评估。四是认真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完成义务教育数学、体育学科监测报告。部署并组织完成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组织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评估审议,28所高校通过合格评估。六是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促进高校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是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认真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类别进行试点。协调学位中心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