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最新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材版本一览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12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按照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教材。
2.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3. 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上述学科因后序册次教材正在审定中,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4. 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
5. 各市教育局要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4〕186号)精神,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工作。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将组织加强对各地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
6. 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选用《辽宁省2016年义务教育课程(地方管理)用书目录》(见附件2)公布的教材。
7.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选用《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增加部分》(见附件3)公布的教材。
8. 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辽教办电〔2013〕79号)执行。
9.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涉农地区少数民族学校及工读学校免费教科书征订仍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涉农地区少数民族学校及工读学校2008年秋季教科书征订发行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08〕59号)规定执行。
1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教材的征订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有关规定,统计上报数据要与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相一致,确保真实准确。
11. 2017年春季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学用书(包括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将免费提供。请各市将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情况及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2016-2017学年度免费教科书选用的版别、征订数汇总后(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以纸质文件及电子版两种形式于5月25日前报我厅义务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