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寒假放假时间及校历安排,什么时候放寒假
一、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寒假放假时间及校历安排,什么时候放寒假
每个学校的校历安排都不太一样,放假不是所有学校统一放假,每个学校放假时间不一样。 大学通常从农历的农历十二月初十开始,各地的学校开始放假,元宵节后的寒假结束。寒假一般为1个月左右。但是在中国东北偏冷和其他高纬度地区,有时持续约45天,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持续约两个月。 对于特定的假期安排,学生可以提前咨询学校辅导员或访问学校的官方网站。
二、辽宁政法职业学院简介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2011年设立的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并经教育部同意备案,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公安厅,学校代码为14398。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由辽宁省公安厅领导的省内政法系统唯一的一所集普通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48年的辽北学院,1988年组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办高职教育,2011年成立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为省内外政法系统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
三、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编制303人,有专兼职教师174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9人,教授14人、副教授64人,具有“双师素质”教师109人;教师中,有公安部优秀教师6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教师3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3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辽宁省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还聘请政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部门的专家、学者50余名为客座教授。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遵循“大公安、大司法”的办学理念,围绕“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格局,充分体现根本属性,全面履行基本职能,突出新时期公安政法教育训练特色,按照以干部培训为中心、以普通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模式,积极发挥为公安政法工作服务的主渠道作用,贴近公安一线实战,贴近公安工作中心,贴近学生、学员办学,提高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贡献率,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全省公安政法系统的干部培训中心、科研指导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积极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辽宁输送更多更好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