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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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青浦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该表是小学升入初中学籍流转的唯一依据。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无登记表的学生。青浦城区小学五年级毕业学生还需填写《青浦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核表》。
3.4月8日按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向社会公布和网上公示有关信息和相关招生政策。
4.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5.4月25日-30日,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
6.4月30日,全市中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7.5月22日,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情况。
8.5月23-24日,本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9.6月12日,发放全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
10.6月22日,全区中小学校办理就近入学学生入学手续。
11.6月30日,全区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12.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13.8月15日前,各中小学向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工作。
14.初中招收特长生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公示。
五、工作管理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方案制定、学区划分等并会同各街镇管理与协调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做好工作,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