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弊等同于高考作弊 处罚相同
|来源:新高考网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了解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进一步严格管理,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弊将等同于高考作弊。
按照省招考院的规定,原《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废止,往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这意味着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上升到国家教育考试层面。
经记者了解,对于新规定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是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被认定违纪的考生,将其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组织团伙作弊,或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