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福建赛区竞赛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福建赛区竞赛的通知
闽科协发〔2017〕14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进一步普及化学基础知识,培养中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爱好、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福建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6~2017学年高一、高二在校学生。
二、竞赛形式、时间和地点
1.预赛:竞赛形式为笔试,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在各设区市设立考场同时进行。
2.全国初赛:竞赛形式为笔试。2017年8月底在厦门大学南强2举行,具体时间以中国化学学会通知为准。
3.省队选拔赛:竞赛形式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包括理论和实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法
学生自愿参加,其所在学校统一向各设区市组织单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生一寸彩色近照2张,用于准考证制作。
四、赛事组织
福建省化学会为福建赛区承办单位,牵头组成福建省中学生化学竞赛工作委员会,统筹负责福建赛区竞赛工作。预赛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确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初赛、省队选拔赛由省化学会负责组织实施。
1.预赛:由省化学会命题,各设区市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向省化学会报送预赛参赛人数,以便提供试卷,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纳入福州市统一管理;5月31日前将本设区市预赛总体情况、所有预赛参赛选手的成绩册(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和前60名(福州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合计70名)选手的试卷,以及全国初赛报名表、全国初赛选手一寸彩色近照(2张)上报省化学会。以上材料请在各自规定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全国初赛:继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政策倾斜,每县各增加1名选手(该县未入围全国初赛选手中预赛成绩最高者)。为规范管理,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门户网站(www.fj5461.org.cn)适时公布各设区市参加全国初赛名单,并按时发布学生全国初赛成绩,考生可根据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全国初赛成绩。
3.省队选拔赛:参加省队选拔赛的选手为当年省赛一等奖的部分学生(人数为参加全国决赛选手名额的2倍,具体名单届时再行通知)。省队队员按照全国初赛成绩(50%)、选拔赛理论成绩(30%)和选拔赛实验成绩(20%)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取;综合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选拔赛实验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务要求
1.各阶段竞赛(预赛、全国初赛、省队选拔赛)实行“双证”齐全准入原则。参加竞赛的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双证”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学生证、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告知学校、指导教师和考生,并严格执行本项规定。
2.各级组织单位要根据《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条例》和《福建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试卷的保管和保密、考点设置、考场巡视、组织评卷等竞赛工作,切实加强考场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赛事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按上述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法办。
3.各级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参赛学生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预案,事先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参加全国初赛、省队选拔赛时,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及有关学校须各派1名带队人员,并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竞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六、评奖办法
省化学会根据福建赛区全国初赛成绩,拟定省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经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公示网址:www.fj5461.org.cn),由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文件精神,自起,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和省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和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