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湖南司法考试报名资料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应试注意事项:
1.注意分析试题。
分析试题在应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一个根本的方法就是要做到知已知彼,分析试题就是知己知彼最主要的方法。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分析试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试题的题型,因为不同的知识点适合用不同的题型考试,不同的题型也有不同的命题规律和应试方法。
(2)分析考试的重点。在考试中,大家会发现,有一些知识点会不断的重复考试,这些内容,就是重点中的重点,重复做这些试题,记不住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3)分析命题规律。要出好一份试题,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就是命题规律。
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命题首先要考察律师业务中经常用到的法规;其次要考察大家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这在案例分析题所占分数中体现出来),最后,哪些知识点适合考什么题型,也要很好地安排。
2.分析答题思路和技巧。
很多人往往忽视这一环节,但我们在这里特别提醒的是,这一环节才是应试中最为重要的地方。有些人走出考场,感觉考得不错,但等到分数下来,发现差距很大,原因即在于此。比如,有些题目只须用一句话就可以答好,有人却答了一大篇,但却不着边际;有些人根本就没有搞清楚考什么,就欣然提笔作答,结果答非所问,丢了分数。印象中,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对于考试中的解题技巧,有比较深入细致地讲解,大家不妨去听听,建议大家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分析命题者的思路。
从命题者的角度进行复习是非常好的方法。通过做司考题和总结命题的规律,大家在复习过程中,不妨着重培养“猜题”的意识,即在复习时,首先要想一想,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这一知识点会不会考?如果会考的话,它又会以什么样的题型考?经常以这样的意识复习,不但使枯燥的复习变得饶有趣味,而且在应试时还会惊奇地发现,好多考点早已尽在掌握了!
朋友们,司法考试备考的生命在于效率,认准目标就奋力奔跑吧!祝大家司法考试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