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
1、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
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6、扎实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7、依法治国,建设*。
8、加强“法治六进”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9、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10、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11、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14、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15、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16、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7、、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18、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9、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
20、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22、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23、加强*,扩大*民-主。
24、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25、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
26、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7、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8、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2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3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31、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
32、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33、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3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新疆。
35、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的重要内容。
36、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
37、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义务。
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普法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组织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各族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宪法,把握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基本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基本精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二)加强以“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一反两讲”是建设法治新疆的成功实践,是符合新疆实际的治疆理念。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化”的要求,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加大反恐维稳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推进依法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县《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的通知》(吉普治办〔2016〕1号文件)要求,将反恐法律学习宣传作为宣传月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入脑入心的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活动,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反恐维稳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反恐维稳意识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新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颁法律法规是“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重点。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种子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新修订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让各族干部群众领会立法精神,掌握基本要义,推动贯彻落实。
(四)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民生连着民心,根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做好法治宣传,是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打牢普法基础的关键所在。要结合县“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群众依法维权。要开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扶贫开发、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提高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四、主要活动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宪法专题法制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的春季主体班要把宪法列为必修课,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我读宪法”活动,倡导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通过法制讲座、学习培训、讨论、宪法宣誓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二)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并免费向社会赠送活动。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横幅、标语、橱窗、展牌、板报等传统宣传载体和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移动宣传车、LED广告屏、移动电视等传媒开展宪法宣传,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三)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教育部门要拿出具体的方案,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主题班会、板报、手抄报和征文演讲等活动,从小培养各族青少年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普法办。
(四)开展“一反两讲”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大宣讲等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敌情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外、涉密人员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安全部门要与县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在“平安北庭”栏目制作播出一期《国家安全法》专题广播节目。
(五)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释法说理、以案析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观念。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法治六进”活动深入融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创作和推广贴近群众生活、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摄影、法治书画比赛和法治征文、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等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大力倡导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参与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推动全县法治文化繁荣和发展。
(七)组织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氛围。县普法办于4月8日(星期五)10:30(北京时间)在庭州农贸市场门口组织县直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咨询活动。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畜牧局、县民宗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就业局、县发展计划与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药监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保密局、县安监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老龄委、县社会事业保障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残联、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大队、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预控中心(其他单位也可视各自实际情况参加咨询活动或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参加咨询活动的单位于活动开始前将咨询台、宣传版面、宣传品摆放在活动场地(咨询台自备),各单位须由一名领导带队,至少3-5人参加咨询活动。县领导将于上午11:30(北京时间)对活动进行巡视检查。
(八)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州有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以“携手宪法,共建平安边界”为主题,组织开展《宪法》、边防法律法规百题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竞赛试题将于4月1日在昌吉日报、昌吉州政府电子政务网同时刊登和发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答题。
(九)按要求积极参与自治区“法治关乎你我、争做学法达人”年度总决赛和“法治新疆网”开通十周年暨新版上线座谈会等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法律宣传月”作为推动“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的首要一环、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落实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营造氛围、打好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在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做好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务实确定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切忌脱离实际,搞“花架子”。要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年”整体工作的一部分谋划好、开展好。要抓住“访惠聚”工作组身处一线、直面群众,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基层,务求实效。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要在开展法治讲座、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横幅、远程教育、大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工作要求,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一对多、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趣味性、便捷性和实效性。各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提高宣传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要将法治宣传融入阿肯弹唱、麦西来甫、小品相声、体育竞赛等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潜移默化地培养其现代文化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村组(社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要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栏目或节目,积极报道我县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同时派出记者于4月8日上午到北庭商贸城门前采访报道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请4月10日前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5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时报“北庭普法”(搜索微信公众号“北庭普法”或直接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