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试用期工资支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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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又将迎来一波跳槽换工作高峰。进入新工作,首先要碰到的是试用期。试用期有多长?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吗?工资如何支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近日解析试用期的6大法则。
@上海12333表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要提醒的是,试用期不可以单独设立。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上海12333 说,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内的工资应该如何算?@上海12333表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
此外,@上海12333提醒,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