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核心提示:西藏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报酬的最低工资,是法定的底线。西藏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月1日开始实施,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为您详细介绍。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维护的是劳动者取得基本劳动报酬的权益,是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底线,而非工资支付的实际标准,具体薪酬水平的确定更多还是要靠市场来决定。
西藏自治区从1月1日起开始实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
把2012年9月实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1150元统一调整为每月1400元;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1元、10.5元,调整为13元。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
1、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职工平均工资;
5、经济发展水平;
6、就业状况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促进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缓解用工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技术型、创新型人才。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需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