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退休人员预付养老金最新消息

|来源:新高考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尽管国家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03月06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并轨列入今年重点工作 ,现在已有7套方案。

12月24日,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为防止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时间延迟,致使参保单位无法及时按新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影响参保职工及时享受有关社保待遇,潍坊自4月起,统一采取社会保险费预征缴费模式。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预付养老金。

编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预付养老金。

为防止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时间延迟,致使参保单位无法及时按新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影响参保职工及时享受有关社保待遇,潍坊自4月起,统一采取社会保险费预征缴费模式。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预付养老金。

据了解,自4月起至平均工资公布前,企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仍按上一社保年度核定的3月份的缴费基数按月预缴社会保险费,预缴期间参保人员增减业务正常办理,新增参保人员时缴费基数保底、封顶线仍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参保单位缴纳3月份社会保险费时,需同时缴纳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22000元/人年;缴纳4月份社会保险费时,需同时缴纳度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90元/人年。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度缴费基数,对预缴费期间的数据进行调差补退处理。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因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时间较晚,致使每年1月1日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新增退休(退职)人员无法及时计算应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其养老金发放时间拖延数月,造成这些人员在此期间生活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潍坊自1月起,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新增退休人员发放临时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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