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最高可奉5万元

|来源:新高考网

春节过后,农民工陆续返城,大学生也打起精神寻找工作,务工求职进入高潮。面对眼花缭乱的招聘广告,求职者要如何应对呢?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龙华新区也从2月26日起至3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打击各种“黑职介”、非法劳务派遣行为,确保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有序。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4号)的明确规定,从3月1日开始,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808元/月调整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56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敬请市民关注,也请各用工单位自觉依法调整工资标准。

为确保最低工资制度落到实处,新区社会建设局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除了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求职者也得自己擦亮眼睛,强化防范意识。找工作时,首先还是应该选择正规的劳务市场或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正规的大型招聘会也是不错的选择。在这些地方,用人单位都是经过了层层把关,可靠性是很高的,一般不会出现欺诈的问题。而一些街头的招工小广告则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通过拨打114、上网等方式,查询公司的地址、注册信息等等,以核实用人单位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求职者千万不要随意把自己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也不要轻易向招工者交付所谓的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等等,因为通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是不会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的。当然,如果求职者觉得自己落入“陷阱”,应当在第一时间联系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不要认为损失不大就忍气吞声。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

广东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将影响其承接投资、申请参加政府采购,以及获得银行商业贷款等。

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将作为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单位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对于用人单位欠薪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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