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茁标准

|来源:新高考网

今年,新疆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标准,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记者从自治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区的公益性岗位现行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新政策实施后,将调整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之前该县某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工资为1200元/月,上调后的工资不得低于1520元/月。

此次新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出了促进措施。除了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外,还将“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可到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随岗位的延长补贴至退休”。

针对南疆地区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到企业就业和自谋职业的,可继续享受12个月的低保待遇。

此外,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给予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从原来的50%提高到100%。“对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可到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拓展阅读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

(一)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岗位。

(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敬老院等机构,在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岗位。

(四)设区市级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报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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