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新高考网

河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再次放宽,省直缴存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构建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后延5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政策由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1月13日以《关于适当延长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限的通知》下发,根据该《通知》,职工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构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对于提取条件,《通知》明确,购买商品房的,首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房屋所有权证中的任意两样,如提供的任意两样材料中有购房合同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购房合同的,以购房发票日期为准。

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三方房屋买卖协议(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因同一套住房第二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构建自住住房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提取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可持上述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通过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出提取申请,并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提取手续。《通知》强调,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对职工申请应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拒绝。

近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适当延长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限的通知》,决定适当延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限。

省直缴存职工因构建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按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后延5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构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点评:正常来说提取时间一般都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本次河北放款提取时间限制,对广大公积金缴存用户来说无疑是解决房款问题的大好政策。

对省直单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的提取条件、额度予以明确:无房户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公积金交房租,提取额度以每个家庭18000元/年为最高限额;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今年首次提取要于11月30日前办结。

点评:1.8万的额度,对于交房租来说,还是比较客观的。差不多一个月能补充房租1500。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租住商品住房的,暂按每个家庭18000元/年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8000元的,以账户余额为限。

点评:以家庭为单位,一年1.8万的话,应该是戳戳有余,大部分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标准都较低,1个人一年很难缴存到1W。

凡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参照石家庄市现行的物业费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暂按2117元/人/年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

今年首次提取时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234元,用以支付2014-两个年度的物业费。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要于今年11月30日前办结。

点评:物业费一年几千块也是要的。可以按照人头数算,没人。2K,一家三口或2口之家都是足以提取这部分用以支付物业费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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