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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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共计3天。也就是说,春节七天假期中,除了这三天外,其余四天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加班的,应按300%加付加班工资。换句话说,三天法定节假日期间每上一天班,可得四倍工资。
用人单位在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每日或小时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加付加班工资。而对于适用标准工时的劳动者,除夕以及初四至初六这四天,如果劳动者存在加班,可以给其安排调休,如果不予调休,应每日或小时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加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费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