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来源:新高考网

全国31省份公布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据笔者梳理发现,全国31个省区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调整到位。在已公布数据的省区市中,西藏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32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670元,为全国最高。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10%,这已经是连续第11年调整,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到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据人民财经不完全统计,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其中,西藏、北京、青海、天津、新疆、江苏、陕西、辽宁、甘肃、云南等10个省份公布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其中,西藏每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670元排在第一位。北京、青海、天津、新疆、江苏、陕西、辽宁、甘肃、云南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3355元、2910元、2525元、2500元、2460元、2300元、2234元、2168元、2150元。

根据惯例,各地自政策发布后即可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来制定政策,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人民财经对各地政策比较发现,此次调整,基本都是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但是各地方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

31个省份公布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显示,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达到国务院“总体调整水平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的要求。记者梳理数据发现,在已公布数据的14个省份中,有11省份公布上调幅度,分别为北京、天津、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山东、福建、河南、新疆、西藏等省份。

在公布上调幅度的省份中,调整幅度均在10%左右,最高为山东省,达到11.6%,最低为福建省不超过9.8%。在上调金额方面,北京市位列第一,上调305元;最低的省份为河南省,人均上调195元。据人社部称,按照*和国务院部署,从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以北京一家企业退休的王大爷来说,假设他的全部缴费年限为35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应上调14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200元,但与12月的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第四档人员相比,仍低于第四档人员调整后上限(3050+160=3210),所以应再对王大爷提高10元,使他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王大爷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达到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3.5元*35=122.5元),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72.5元/月,那么,王大爷每月应该领到的养老金就是3332.5元。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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