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一劳动奖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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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在中国特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光荣称号,是中国工人阶级最高奖项之一。天津市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呢?小编为大家介绍,欢迎查看!

天津市劳动模范有什么待遇

根据全国总工会、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的《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工发总字[1983]43号)文件精神,从1992年开始每年由劳模协会组织,在职工医院为全市劳模进行健康查体。

1998年以来,针对劳模反映比较突出的就医难问题,市总工会每年拨专款用于困难劳模免费查体和免费就医。由劳模协会负责组织落实,职工医院负责治疗。

目前分三种形式: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修订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标准的通知》[1986]津工发129号文件规定,劳模退休时退休费分别提高5?15%,最多不能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退休手续在市人事局办理。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95年以前当选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对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企业职工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津老险字[1995]314号文件规定,退休养老金计发比例分别提高2%、4%、6%。退休手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三)95年以后当选的劳动模范,按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精神退休后不再提高退休费,以补充养老保险代替。根据上述精神市评模办和市劳模协会下发了《关于为劳模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津模办发[1999]6号文件规定,95年以后当选的劳模办理一次性5000元的养老保险,以此来代替提高劳模退休养老金。

从2004年开始根据市总工会、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意见》津工发[2004]1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劳模每月可领取130?170元荣誉津贴。

2006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房补贴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6]426号文件规定,对住房困难的劳动模范,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6]373号文件规定,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劳动模范,发生的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救助医疗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统一提高为95%。

五一放假安排时间表:是据国家发布的《劳动节放假安排》制定的。据悉,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为:4月30日至2日放假,共3天。5.1是周日所以不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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