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新政策

|来源:新高考网

近日,关于军人退役后的养老保险出台了最新的政策,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领取计算、补助标准及转移接续指南,欢迎查看!

从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根据现行军人退役安置政策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包括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类人员。我们都知道,军人并不一定都是在户籍所在地服役的,所以当军人退役后,往往面临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那么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接续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什么样的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基金的比例,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干部和士官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下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改革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下同)。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干部和士官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分别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20%和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起点缴费工资标准计算。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标准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及下午13:30-16:30。当然,各地的办理时间要以当地社保局的通知为准。

(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军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办理材料;

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办理材料。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

不收费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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