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调整,最高每月达5500元

|来源:新高考网

4月1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明确表示,年底北京市乡村医生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每月政府补助拟从1600元增至3500元;此外,针对山区、半山区的不同情况,各涉农区在基本补助基础上可再增加补助500元至2000元。小编整理的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据介绍,目前本市共有3919个行政村,其中847个为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市卫计委副主任毛羽说,按照方案,参照国家“一村一室”的要求,各涉农区,即除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以外的13个区,原则上每村要设置一所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农村行政村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年底,本市注册乡村医生共有4600余人,这个数字与实际需求相比,少了一半。更让人担心的是,目前本市近九成的乡村医生年龄都在50岁以上,随着“高龄”村医陆续退休,村医的缺口会更大。为了留住村医,同时吸引更多人才进入村医队伍,方案提出,在今年年底前,本市乡村医生全部从人员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村医岗位按不低于乡村服务人口1‰的标准来设置,也就意味着乡村中每千人至少拥有一名村医岗位人员。

区级医院、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出适宜人员承担乡村医生岗位工作。此外,本市还将选择符合培养条件的农村青年,按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方式,定向培养医学大专毕业生。学生毕业后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聘用到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1、山西晋中为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起,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及维护费等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不低于3000元;从起,在落实原有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人口不足5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700元,对人口在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400元。

2、内蒙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方案明确,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3、福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献身农村一辈子的村医将老有所养,由各县(市)区财政向乡村医生按月发放养老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福州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目前,该政策已实施,有关参保对象的年龄计算时间截点为1月1日。

4、四川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为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管,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根据有关要求,海南省应建设村卫生室2476个,但目前全省有村卫生室2716个,存在一村多室现象。其中标准化卫生室1927个,三室分开,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米,相当于安徽、河南等省上个世纪90年代水平。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缺乏。2013年,全省村卫生室有医务人员3363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拥有医务人员0.60人,低于2011年全国1.53人的平均水平。

目前,全省村医中471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村医总数的14%。全省村医中级以上职称普遍缺乏,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此外,乡村卫生室缺乏医疗风险保障机制。医疗纠纷新政出台后,赔偿数额大幅增长。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乡村卫生室没有抵御和赔偿能力,更不能认真履行救死扶伤职责。

目前,海南省有的市县村医每月只有省政府规定的三个补偿渠道收入,人均月收入不足千元;海口等11个市县当地财政每人每月额外补助300-1000元。陵水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试点,村医月均工资明显提高至2300元左右,其中黎安镇村医月均工资3500元,月最高工资可达7000元。几十年来,现在大多已是60岁以上的许多老村医在农村已失去除了村医职业以外的所有生产资料,但又不是体制内编人员,不能享受福利待遇。目前,达到退休年龄退出村医队伍,靠现有新农保政策,每月领不到100元养老金。

针对目前海南省村卫生室存在的种种问题,农工党海南省委会建议:

1、做好村卫生室规划,逐步对村卫生室改造升级。实行“一村一室”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邻小村实行“两村或多村一室”,由“三室分开” 逐步过渡升级到“六室分开”,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充实村卫生室技术人员队伍。一是为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二是提升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三是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四是开展本土村医培养。

3、建立乡村医生职业考试制度。为解决乡村医生青黄不接现实问题,确保其执业准入合法化,应建立乡村医生职业考试制度。该考试应有别于临床职业医师考试,适当降低报名门槛,考试合格后发放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证书,作为乡村医生执业的重要凭证。

4、建立医疗保险风险基金,增强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为促进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本着乡村医生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原则,全省要建立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基金,由政府和参加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村医共同筹资建立。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赔偿的,各级卫生局应及时将基金使用情况通报全体乡村医生。

5、大力推广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省卫生管理部门,应借鉴安徽、河南成功经验,在我省陵水县紧密型乡村一体化试点基础上,采取成熟一家纳入一家,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服务优势互补;提高村医收入,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改善服务条件,满足农民就医需求。

6、妥善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要联合组成专项组逐步落实,确保退休村医生活有保障。省政府要建立全省在职村医养老金缴存机制,出台缴存与补助发放办法,在岗村医与政府按比例每月缴存,具体缴存金额、分摊比例按照村医已服务年限、学历、职称、绩效考核结果等予以区别对待,将其作为促进村医提高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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