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廉洁自律准则 全文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才281个字?怎么这么短!”
这是很多人读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后的第一感受。从4部分、18条、3600余字到8条、281字,《准则》为何在修订后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修订后的《准则》将起到怎样的作用?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在内容上做“减法”,在对象上做“加法”
据介绍,目前我们党内共有两部准则:一部是1980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部是1997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从字面意思来解释,它是依道德之理所遵循的标准或原则。它是党内法规中仅次于党章的高位阶制度类型,其地位高于条例、规则、规定。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此次修订删繁就简,提纲挈领,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减法’,突出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高波认为。
分类指导、分别要求,体现“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原则
修订后《准则》的另一大特点是,不再仅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面向全体党员,但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四个自觉”。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分类指导、分别要求,表明了加强纪律建设的务实态度和科学精神,体现了“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可以说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自然延伸。同时,这样做还充分体现了职位越高要求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党内监督观,对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高波认为,《准则》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正面清单”,坚持党章导向、立德导向,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以党章为遵循的原则:一是将现行党章“总纲”“党员”“党的干部”等部分的相关重要内容,具象化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具体要求,同时分为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加以差异化、细分化规范;二是把党章中关于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等原则要求,实体化为普通党员如何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领导干部如何处理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问题,纲举目张、微言大义,有助于唤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彰显和维护党章权威。
树立党章党规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读完新修订的《准则》,有人提出疑问:《准则》中的内容都是比较原则性的要求,如何保证在实践中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
高波指出,尽管准则指向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其内涵具有信念、信仰层面的内化性,但是,其行为指向还是具象化的,也就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从落实角度说,可将其与立规惩恶的负面清单即《条例》对应联系起来,比如“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内容可与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相对照,倒逼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守住了底线,才有可能去追求高标准。
谢春涛认为,近年来,党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就容易让一些党员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漠视纪律和规矩,越过党纪甚至国法底线。十八大以来,以*为*的*管党治党,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准则》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要结合《条例》的执行,切实发挥好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所负的主体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今年10月21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旧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这部新的法规突出强调了道德自律,“自律”二字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能否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否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最终还要取决于自我的道德约束,取决于我们对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取决于我们对建设有*的伟大信念,取决于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
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历来也把严于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也多次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反腐倡廉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滋生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道德防线,保持清廉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期初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逐渐地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继而突破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忽略了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进而破坏了社会公德,最终陷入了贪污腐败违纪违法的境地,造成了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始终严于律己,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要耐得住平淡,要经得起诱惑,坚持自重、自尊、自爱、自励。要坚持道德,维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廉洁从政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澄清思想上的错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领导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就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要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性,既要严防由于权力腐蚀而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和政治生命。从制度层而言,要健全各项制度,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从道德上时刻警惕,从思想上长鸣警钟,真正地做到防腐于未然。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印发,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又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经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地想一想以反思自省,仔细地查一查以对照自纠,真正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远离低级乐趣,远离庸俗趣味,坚持做人的基本道德,坚持做事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廉政准则,从而守住廉洁从政的这个根本,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