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买房贷款政策,郑州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政策比例是多少
01.郑州首付比例,与商业贷款利率
首付比例
首套房:30%
二套房:60%
商业贷款利率(2019年11月26日信息)
目前郑州首套房贷利率普遍执行5.88%,最高执行6.28%!二套房贷利率普遍执行6.37%,最高执行6.55%!
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郑州14家主流银行房贷利率执行;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8家银行基点调整为108BP,即5.88%;兴业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最高,6.25%,二套6.55%。
整体来看,虽然基准利率下降了5个基点,但在执行过程中,郑州多家银行都提高了基点,实际房贷利率基本没变化!
只有个别银行进行了调整,比如:兴业、邮政、中原银行仅微调,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华夏银行下调幅度挺大的,首套房下调24.5%,还是以贷款100万,按揭30年计算:每月少还156.09元,贷款总额少还约5.62万元。
下面给大家划一下这次房贷利率调查的重点:
● 目前大部分主流银行首套房贷利率5.88%;其中郑州银行最低,买贷款额前三保险利率可执行5.74%,兴业银行最高,首套房贷利率6.25%。
● 兴业银行二套房贷最新利率较之前下降了0.24%,由11月初的6.37%降为6.13%!
02.郑州限购政策与区域
区域划分
●限购区域: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不限购区域:巩义市、登封市、上街区、新密市。
注:限购区域购房套数有限制,不限购区域不限制套数。
限购套数
●郑州市户口:限购2套,但是单身的限购一套。
●非郑州市户口:限购1套
注:郑州市户籍是无条件可以买两套房(但是单身的限购一套),非郑州户籍购房有条件要求。
郑州限购政策的其他内容:
1、限购区域内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 (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3、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通过 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 《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03.郑州买房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在郑州买房:
1、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2、在郑州连续缴纳个税24个月;
3、在郑州工作的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
4、在郑州工作的副高级(高级技师)职称或者以上职称的对象;
5、具有郑州市户籍。
注:社保必须是购房前3年内连续24个月缴纳,补缴的社保不认可!
04.非郑州户籍家庭购房
1满足社保或个税条件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郑州购买住房,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具体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近 3 年内连续 ,24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满足青年人才购房资格
2017年12月26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的通知》,这也标志着“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涉及的人才购房政策配套文件、操作细则正式出台,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2017年11月23日后购房可享受补贴。
在郑州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州户籍人才,本政策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开始实施,仅限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使用。
申请条件如下:
(1)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
(2)郑州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有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郑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 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在郑州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2017年11月,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配套出台了《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放开了人才落户郑州,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自愿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就业居住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技能人才,可凭教育、人社部门等同等学力认证机构认可的毕业证、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真实有效证件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8月份郑州又对相关政策进行简化。
其中,家属随迁落户的,只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示户口簿等证件)即可,不用再提供居住证。
此外,人才落户也有两处简化调整。
调整一:落户亲友,无需提供同意入户证明
调整二:申请社区集体户口,少了仨证
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落户社区集体户,需要本人到派出所,提供想要落户社区地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
即2017年(含)之后的毕业生:
除了提供落户地址、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之外,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社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往届毕业生
即2016年(含)之前的毕业生:
只需要提供落户地址、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共4样东西,材料齐全到社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05.郑州最新落户政策
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郑州放宽了落户条件,租赁住房满一年可以落户,此次新政放宽力度惊人。
2019年12月11日起,将在2017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放宽两项、增加一项户口迁入郑州市落户条件。
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满5年降低至满1年;县(市)、上街区降低至持有居住证即可。
放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落户条件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由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降低至满6个月;县(市)、上街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不要求时限。
增加租赁住房落户条件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的外地市人员,可到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服务站)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租赁住房入户的,不要求租赁时限。
可通过四种入户方式自愿选择入户地址
据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凡符合以上三种入户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四种入户方式自愿选择入户地址:
1.有工作单位,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经单位同意,可选择入到单位集体户口
2.凭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将户口迁入租房户的地址
3.可投亲靠友,经户主同意,将户口迁入亲友处
4.无处可入户口的,可就近选择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
06.郑州公积金最高贷80万
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与缴存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缴存情况咋认定?缴存余额咋认定?贷款次数咋认定?住房套数咋认定?地下室算入总面积吗?为什么要在此时出台新政?夫妻双方有一个在外地缴存的现在可申请多少贷款?已经开始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还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郑州引进的高技术人才有哪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此,我们找来了官方解答版。
1、贷款条件是啥?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所购自住住房合规,已支付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四)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金额都是多少?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3、贷款比例怎么定?
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4、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20年,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15年。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缴存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到65岁,女职工到60岁)。
5、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家庭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约定贷款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值约定贷款利率。
6、缴存情况咋认定?
答:异地转入后接续缴存、补缴未超过3期、多地缴存记录合并后连续,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正常缴存。
灵活就业缴存户转为单位缴存户接续正常缴存的,可认定为正常的单位缴存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从申请当月向前计算)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复转军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已录入郑州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库)开立账户缴存1个月以上,且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不足6个月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为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但配偶为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郑州市级灵活就业缴存户的,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同城其他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到缴存的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户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7、缴存余额咋认定?
答: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缴存余额之和为家庭缴存余额。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缴存余额为家庭缴存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发生的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8、公积金贷款次数咋认定?
答: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新购房所在地和缴存地夫妻名下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记录合并计算。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已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以及未办理但未核销证明开具记录的,按有效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后离婚的,上笔公积金贷款余额小于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时,原配偶方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9、还款能力咋认定?
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当小于家庭收入的60%。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和为家庭收入。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家庭收入。非夫妻关系的共有权人不参与还款能力的认定。
10、住房性质咋认定?
答:住房性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标示认定。对性质表述中含有“住房”、“住宅”、“居住(含居住公寓)”、“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字样的房产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性质表述中含有“别墅”、“公寓(不含居住公寓)”、“地下室”等字样的房产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11、住房套数咋认定?
答:家庭已有住房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新购房所在地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权房产),并按前款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性质统计。申请贷款时,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在购住房)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12、住房总价咋认定?
答:住房总价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协议标定的价格认定,未记入均价的地下室、停车位价值不计入住房总价。对面积较小、均价和贷款比例明显偏高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审核住房总价的正常性。
13、异地缴存职工咋贷款?
答:异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借款人具有郑州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借款人一方或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金额、比例、利率、期限等方面按照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认定,但异地缴存职工配偶在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配偶为房产主买受人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14、个人信息咋查询?
答:郑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通过联网方式查询,未接入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办理。异地证明材料按照先核查后受理的原则,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平台、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异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证明材料,核查其真实性,不能核查真实性时,应当暂缓受理公积金贷款,待核查属实后再受理贷款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纠法律责任。
15、组合贷款业务咋办理?
答: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参照前述公积金贷款对应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金额、总贷款比例、总还款能力由业务合作银行按其有关规定确定。
16.夫妻双方一人在郑州缴纳公积金,另一人在外地缴存,可以申请到最高80万的贷款吗?
答:对于夫妻双方一人在郑州缴纳公积金,另一人在全国其他地市缴纳的情况,可按夫妻双方皆缴纳公积金处理,首次首套房申请公积金最高仍可达到80万贷款。
17.已经开始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还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答:目前郑州还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