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温州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小编整理了温州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一、温州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温州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补的对象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本人收入的认定工作,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根据残疾类别、等级直接认定,分为四类:
1.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一级肢体、一级精神、一级智力残疾人;
2. 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一级视力、二级肢体、二级精神、二级智力残疾人;
3.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二级视力、三级精神、三级智力、四级精神、四级智力残疾人;
4. 其他重度残疾人:一级听力、一级言语、二级听力、二级言语残疾人。
多重残疾按具体残疾类别和等级对应的护理补贴对象类别确定。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确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
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程序
残疾人两项补贴应由残疾人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省内任意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应当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残疾人也可以通过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申请两项补贴。
残疾人的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还应提供委托书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符合以上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或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译
并填写 《温州市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戏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或 《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