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烟台残疾人补贴标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1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1元(芝罘区、长岛综试区170元不变);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2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1元(长岛综试区每人每月158元不变)。小编整理了烟台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一、烟台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烟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南
一、认定条件和申领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烟台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烟台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得重复享受。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起烟台市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1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1元(芝罘区、长岛综试区170元不变);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2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1元(长岛综试区每人每月158元不变)。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是线下申请程序: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由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审批表。
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各县市区应当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
二是线上申请程序:
残疾人也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山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也可实名登录“爱山东”APP提交申请。审核本地户籍人员异地提出的申请,审核审定流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外地人员申请时,受理地将信息录入系统并于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负责审核审定及发放补贴。受理地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