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89周年活动通知范文

|来源:新高考网

建军89周年活动通知范文1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各部队: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xx周年,隆重开展纪念建军89周年活动,对于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增强全区军民国防意识,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转发<中央宣传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xx]6号)及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纪念建军89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重大意义,宣传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丰功伟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驻#部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事迹,激励和动员全区军民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的工作目标,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求实创新,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拥工作成果,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构建和谐#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1、7月中旬,以区政府、区人武部的名义下发《关于2007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对全区“八一”期间开展的拥军优属活动进行统一部署;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八一建军节慰问信,慰问驻鲤部队官兵。具体工作由民政局负责,人武部配合。

2、八一前夕,由区领导带队,对驻军单位、部队伤病员和烈军属、移交我区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广泛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由民政局负责,各街道配合。

3、7月31日,举办“纪念建军89周年暨第七届合唱节”。具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4、7月下旬,举办“纪念建军89周年文艺晚会”,邀请驻鲤部队军政主官参加。具体工作由区人武部牵头,区双拥办等部门配合。

5、八一期间,举办女青年与部队官兵的联谊活动,采取军民互动的联欢活动方式,力求联谊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具体工作由区妇联负责,双拥办配合。

6、7月8日,组织第十三期“区少年军校”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和观念。具体工作由团区委负责,民政局配合。

7、7月中旬,依托武警边防总队医院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体检。具体工作由民政局负责,武警边防总队医院配合。

8、7月上旬,联合区科协、区党校组织农函大专家,举办以一期现役士兵为主的经济管理专业培训班。具体工作由区科协负责,双拥办配合。

9、八一期间,武装部、民政局、双拥办要积极印发国防知识宣传提纲,组织国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双拥工作的成效和双拥政策法规;区广电站、报道组要认真做好各项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具体工作由双拥办负责,武装部配合。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政治性、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和驻鲤部队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纪念活动落到实处。

2、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要始终突出“爱国拥军、为民奉献”这个主题,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唱响新时期“民拥军、军爱民”的主旋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推进全区双拥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3、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纪念活动既要庄重热烈,又要务实节俭,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承办的项目内容,研究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做好协调,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纪念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纪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做好总结,并于8月5前将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告区双拥办。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建军89周年活动通知范文2

局属各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纪念日。搞好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对于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发挥复员转业军人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批转<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本市开展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xx〕13号)精神,对市交通局系统开展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开展建军89周年纪念活动中,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丰功伟绩,宣传人民军队始终坚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宣传人民军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崭新风貌,宣传本市和局系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事迹,激励全局干部群众、特别是复员转业军人,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为上海城市交通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学习、参观等活动。7月30日,由局党委统一组织局系统复员转业军人,以及局机关处级、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由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在上海艺术馆举办的《共和国百名将军书画展》,接受人民军队光荣传统教育。此外,局属各单位也可以另行组织复员转业军人,开展其他有意义的学习、参观等活动。

(二)慰问复员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由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头组织,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对局系统全体复员转业军人(含离退休人员中的复员转业军人)和军烈属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复员转业军人和军烈属,还要开展上门家访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宣传先进典型。从7月下旬起的一个月内,局党委将在《上海城市交通报》、局域网设置专栏,介绍局系统复员转业军人发扬优良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先进事迹,激励他们进一步发挥作用,为城市交通发展多做贡献。局属各单位也要通过其他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复员转业军人中的先进典型。

三、活动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纪念建军89周年活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精心筹划和严密组织纪念活动,努力营造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教育内涵。局属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党史军史和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积极建设*;要把纪念活动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重要内容,同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念活动的教育作用。

(三)讲求实际效果。在纪念活动中,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注意节约办事、勤俭办事。整个纪念活动既要庄重热烈,又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二Oxx年x月x日

建军89周年活动通知范文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现就“八一”建军节期间全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爱国拥军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以抗战胜利xx周年、建军88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事业、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大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国家战略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扶贫济困、打击暴恐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老红军、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

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地方干部群众参观军史馆、荣誉室和体验军营生活,强化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关心国防和爱国拥军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主动了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及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需要,大力支持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积极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和纪念抗战胜利xx周年阅兵任务,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为军队能打胜仗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和文化拥军活动,掀起社会化拥军热潮,进一步打牢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完善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依法维护基层官兵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依法治国治省新形势,坚持求真务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回应和解决部队官兵及优抚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荣誉激励、深化军民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健全双拥政策体系;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军队退休人员移交、伤病残军人接受安置等工作,重视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切实做好军队表彰奖励与地方待遇挂钩衔接、军人享受公共服务优待、烈士褒扬等工作,着眼增强军人荣誉感和使命感;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和双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一”建军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本着热烈、俭朴的原则,认真组织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并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省双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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