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赣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赣州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赣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赣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所有医院3补贴标准均为300元
(2)顺产或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一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200元,二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400元,三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500元
(3)难产(指产钳助产、胎吸):一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700元,二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900元,三级医院补贴标准为2000元
(4)剖宫产:一级医院补贴标准为2200元,二级医院补贴标准为2800元,三级医院补贴标准为3300元
(5)宫外孕:一级医院补贴标准为2200元,二级医院补贴标准为2800元,三级医院补贴标准为3300元;
(6)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住院):一级医院补贴标准为800元,二级医院补贴标准为900元,三级医院补贴标准为1000元
(7)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所有医院3补贴标准均为200元
(8)人工终止妊娠术(意外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所有医院补贴标准均为200元。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规定的
(3)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交通、医疗事故等存在第三责任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5)治疗不孕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6)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7)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8)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
(9)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01
2019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
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
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
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
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
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02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03
产假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举例说明:
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