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平均工资水平排名,最新青海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青海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090元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090元,比增加4006元,同比增长7.0%;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868元,比增加4064元,同比增长7.0%。
从地区看,八市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黄南州、海北州和海东市;绝对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海西州、黄南州和海北州。
分行业看,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最快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与住宿餐饮业。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采矿业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房地产业与住宿和餐饮业。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26,比缩小0.14。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股份合作企业、其他内资企业与集体企业;年平均工资绝对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单位与股份合作企业。
附注:
1.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9642家,就业人员62.71万人。
2.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