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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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大部分是弱势群体,所以更应该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 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一、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 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 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社保缴纳标准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

1、养老保险金= 基数×8% + 基数×22% ;

2、医疗保险金= 基数×2% + 基数×12% ;

3、失业保险金= 基数×1% + 基数×2% ;

4、住房公积金= 基数×7% + 基数×7% 。

四、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工资和社保缴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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